夜晚,車燈是司機參與交通時與外界交流的語言,正確使用車燈不僅代表了駕駛人的素養(yǎng),還關乎自己與他人的安全。但走訪中,記者了解到,夜間不當使用車燈的情況不在少數,全國各地因車燈使用錯誤造成亡人的交通事故更是時有發(fā)生。
夜晚一道強光害了兩家人
2015年10月的一天晚上,我市大通區(qū)發(fā)生一起電動三輪車肇事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。事故發(fā)生后,肇事人駕駛電動三輪車逃逸。后經市交警支隊大通大隊交警奮力追查,兩天后肇事人落網。據肇事人交代:事故發(fā)生時他的眼睛被對面來車的強烈燈光刺得看不清路面,于是將受害人碰倒,釀成了慘劇。事故發(fā)生后,肇事人考慮到自己的家庭經濟能力有限,擔心負擔不起賠償責罰,所以選擇騎車逃逸。辦案交警告訴記者:這起事故給肇事人及受害人兩家均造成了嚴重傷害。
事后,記者選擇在同一時段,同一路段,做了一次會車實驗。發(fā)現當來向機動車將車燈打在遠光燈或是調到強光時,記者的眼前一片白茫茫,無法看清前方路況。
交警告訴記者:“夜間3大肇事原因,分別為酒駕、超速和亂用燈光,F在酒駕查處很嚴,超速也會被電子警察及時抓拍,亂用燈光引發(fā)事故便成為了焦點。”交警介紹說,通常情況下,夜間會車時要使用近光燈,但是,很多司機濫用遠光燈甚至開啟改裝后的強光燈,致使對向司機“瞬間眼盲”,無法看清路況!爸旅ぁ眹乐氐那闆r下,時長甚至會持續(xù)3秒左右,此時司機如果繼續(xù)開車,極易造成交通事故。其次,如果后車使用遠光燈或是強光燈跟車,燈光會在前車內外3個后視鏡中產生反光光暈,這些光暈會對前車司機的路況觀測造成妨礙,影響前車變道、拐彎等。
撞人致死都是遠光燈惹的
“我也是受害者,當時對向車輛開著遠光燈,照得我看不見前方!12月16日,河南虞城縣,一位女司機駕駛轎車在道路上行駛,撞飛了同向行駛的摩托車,致使其中一人死亡。交警拘捕她時,她大喊冤枉,說會車時對向車道有一輛大車開著遠光燈,照得她什么都看不見,才導致她撞上了別人。
當地媒體對此事做了報道,新聞中提到,劉某現年38歲,已有10年駕齡,算是一名經驗豐富的老司機。交警拘捕她時,她情緒非常激動,對民警說:我如果為此負全責的話,我覺得很冤枉。我的車前臉撞碎了,我也是受害者啊!真正的肇事者是那輛開著遠光燈的大貨車。
記者查詢相關新聞報道發(fā)現,由遠光燈“致盲”來向車輛司機而引發(fā)交通事故的案例多不勝舉。個別交通事故現場行車記錄儀回放顯示,在對向車輛的遠光車燈照射下,駕駛人的眼前會出現一個耀眼盲區(qū),路面情況此時根本無法辨清,如果車速過快,道路前方一旦出現緊急情況,司機根本無法做出反應。
駕駛人用燈不當很是普遍
“變道轉向要打轉向燈,晚上會車要用近光燈,這些都是司機取得駕照前的必學內容。但實際生活中,很多司機轉向時根本不打轉向燈,夜間會車時開的也是遠光燈!弊咴L過程中,我市不少一線交警這樣告訴記者:“巡查過程中,他們經常遇到駕駛人用燈不當的情況”。
記者針對交警指出的這一交通陋習,連日來調查了很多路口發(fā)現,有大量的司機在夜間開車過程中使用的是遠光燈,尤其是在一些次干道、小區(qū)路段上,這種情況更為普遍。以淮河新城與上品印象中間路段為例,這里居民密集,來往車輛頻繁。近段時間,記者在晚間觀察發(fā)現,不少過往車輛行駛時開啟的都是遠光燈或強光燈,會車時迫使來向車輛一再減速甚至暫停。
在朝陽路、廣場路、國慶路、淮舜路,夜間這種晃著遠光燈快速行駛的車輛也不少見,甚至還有的車輛使用的是氙氣燈。記者注意到,因為氙氣燈燈光強度大,它所照射的前方猶如白晝,司機坐在車內確實可以更好地看清前方路況,但是被它所照射的行人或是其他車輛駕駛人,卻會感到雙眼暈眩,無法辨清路況。遇到這樣的車燈,一些騎電動車或是步行的市民,只好用手擋在眼前,小心翼翼地過馬路。對向行駛的車輛,也是交替開啟近光遠光燈,提醒對方改變會車車燈。記者就車燈使用問題,隨機采訪了一些私家車主及出租車司機,他們告訴記者,自己經常會遇到其他駕駛人不當使用車燈的情況。
“有的司機天黑后上路就開遠光燈,還有的司機晚上不開車燈,或是轉向時不打轉向燈。遇到這樣的車,我們都要躲的遠一些……”出租車司機姚師傅說:“在我們看來,這些駕駛人就是光顧著自己,不考慮別人!”
司機亂用車燈引市民質疑
12月22日晚,一輛開著氙氣遠光大燈的車輛駛入東苑小區(qū),直直地照在了行走在路邊的一位老人的臉上。老人馬上閉著雙眼站在原地不敢邁步,待車輛通過后,老人才重新邁開腳步。老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說:這么亮的車燈,最近幾年我遇到的越來越多,被它照到,我的兩只眼睛得好大一會才能看清東西。去年,我被這樣的車燈照了一下,看不清路面,差點摔倒。那次之后,一遇到這樣的車燈,我就閉著眼睛站一會,等它開走了我再走。老人氣憤地說:“我不明白了,車都進小區(qū)了,燈還開那么亮干什么?”
幾乎每一位接受采訪的市民都向記者反映,他們遇到過機動車不恰當使用車燈的情況,其中強燈直照面部是他們最為反感的。
“有一天晚上,我騎著電動車被對面駛來的小轎車突然打開的遠光燈照到了眼睛,那一瞬我啥也看不見了,車頭一晃奔一輛面包車去了。要不是人家剎車及時,我就被撞了!”市民李先生告訴記者:這件事情后,我特意關注了路面上行駛的汽車,發(fā)現每天晚上都能遇到幾輛開著遠光燈的,它們在馬路上一走,多遠你就能看到,但近了,燈照得人眼睛睜不開。私家車主朱先生說:如何正確使用車燈,應該是每一名駕駛人都應該掌握的知識。至于一些人為什么沒有嚴格遵守,我認為歸根到底是素質問題。
(記者 李鈞 蘇國義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