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市公安局在身份證換證工作中做到多措并舉,多管齊下,切實做到應(yīng)換盡換、一個不漏,二代證換發(fā)工作基本完成。根據(jù)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》,2013年1月1日起,我國將停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證,全面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。屆時,無論一代身份證是否還在有效期內(nèi),都將被視為無效,持一代證將無法購買火車票、飛機票,無法辦理銀行、電信、保險等業(yè)務(wù)。
圖一:市民領(lǐng)取辦理好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。
圖二:市公安局洞山派出所民警整理1月1日失效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。
(陳 彬 攝)